关于遴选商丘市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遴选商丘市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网商社科 2023-04-10 14:53 发表于河南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商办〔2023〕5号)文件精神,现公开向全社会遴选第一届商丘市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组建专家库,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重大问题开展咨询论证工作,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依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在豫工作的两院院士;
(二)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国内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的领军人才,长期从事行政、经济、法律等工作并具有较高水平和威望的专业人士
(三)领导经验或实践经验丰富,熟悉有关行业规则、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关人士;
(四)热心决策咨询工作,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客观、公正、负责地提出咨询论证意见或建议的相关人士;
(五)对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六)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分类编组

本次拟聘专家60名,设6个功能组别。其中,宏观经济组委员10名,农业经济组委员10名,工业经济组委员10名,科教文卫组委员10名,生态环境组委员10名,党建人才组委员10名。

三、主要职责

(一)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重大决策包括:
1.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5.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重要的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6.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7.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对提交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预案进行咨询评估和论证;
(三)对涉及社会稳定和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进行咨询论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接受市级部门、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委托,提供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专题研究及重要问题的咨询论证服务;
(五)探索建设具有商丘特色的新型高端智库;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申报办法

以自愿为原则,公开、公平、择优选聘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大型企业、专业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企业领军人才、专业人士。
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人员,其本人同意的,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于2023年4月28日前向商丘市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市社科联)申报,每个县(市、区)或单位可推荐3-5人,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由推荐单位或自荐人填写《商丘市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专家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二)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如有发表论文、专著或其它科技成果的,可一并提交论文、专著、科技成果的题目、名称和简介;
(三)以上资料均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聘任程序

(一)由市咨询办收集汇总专家申报情况并进行初审,向市咨询委提交初步名单;
(二)市咨询委对申报专家进行资格复核,确定专家分类编组,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三)拟同意接受聘任的候选专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进一步审定后,由咨询委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向专家本人颁发聘书,正式聘用;
(四)本次拟聘专家聘期3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连聘续聘。
诚挚邀请各领域专家拨冗申报,大力支持我市决策咨询工作。
人:商丘市社科联(院)(市咨询办)熊加豹  
址:商丘市睢阳区府前路1号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417房间
联系电话:0370-3289771
箱:sqsskl@126.com
附件:1.商丘市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

         2.专家基本信息表

商丘市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