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要求,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
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于2021年3月5日-5月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附件2)和河南省教育厅推荐参评要求(附件3)组织申报。
各单位推荐的成果原则上应是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已获得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可以是结项或未结项的课题成果),参加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本次只受理教育学科的研究成果,非教育学研究的成果不予受理。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5:00前统一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邮件名称以“系部+2021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命名)打包发至yczyxyky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及成果原件均不退还,所有纸质材料需要统一装进档案袋并贴上封皮。报送成果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附件4)一式6份(1 份原件和 5 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