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6-30文章来源:永城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科研处工作职责

1.起草制定学院科学研究管理的各项政策和学院科学研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学院的科研工作。

2.检查、监督学院科研计划和课题的执行情况,推广科研工作先进经验,及时研究、掌握科研工作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负责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工作,并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申请和奖励工作,做好校内外专利项目的申请及实施工作。

5.负责学院科技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及科技成果推广和设计研究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学院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调学院同各级科研管理部门的关系,开发科研渠道。

7.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本部门的科研经费,制定工作目标和主要实施措施,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

8.负责科研文献书籍的编审、出版、发行工作。

9.负责学院的高职研究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